在近日召开的全省老龄工作重点推进会上,我县昌硕街道天目社区老年人协会副会长张建民同志荣获了“省级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”荣誉称号。
张建民退休前在乡镇工办工作,经常要接触到一些法律、法规条款,因此对法律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熟能生巧,并灵活用到了处理企业间或行业间的矛盾或纠纷之中,受到了相关领导的肯定和赞誉。退休后,他又任安吉县普法讲师团成员,安吉县青少年德育辅导员,安吉县教育系统法制辅导员,安吉县维权中心成员,给全县上下不同的阶层和组织上法科,做普法宣传,一直坚定“给人一杯水,自己须有一桶水”理念的他,习惯于联系实际讲课,贴近生活辅导,先后获得省级荣誉7项,市、县级荣誉25项,被评为“安吉骄傲”“感动湖州”十大人物之一,是安吉县“首届十大道德模范”之一,“安吉县十佳道德标兵”,“浙江省最美老干部”;获得国家级荣誉三个,“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”,全国法制宣传工作先进个人,“中国好人榜好人”。2014年10月15日,“人民日报”第15版对张建民的普法事迹作了专题报导。此次“省级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”又是对他人生的一次重大肯定。